工程監理和項目經理有什么區別!
2020-06-20 來自: 銀川長城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114
一、性質不同
項目經理:企業建立以項目經理責任制為核心,對項目實行質量、安全、進度、成本管理的責任保證體系和全 面提高項目管理水平設立的重要管理崗位。
工程監理:具有相關資質的監理單位受甲方的委托,依據國家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設合同,代表甲方對乙方的工程建設實施監控的一種專業化服務活動。
二、工作內容不同
1、項目經理
(1)貫徹執行國家和行政部門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執行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
(2)授權項目部建立、確定項目部的組織機構,選擇和聘用管理人員,根據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要求,確定管理人員的職責,并對其進行管理。特別要進行考核、評價和獎懲。
(3)負責貫徹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和本項目總體目標,主持制定項目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目標。
(4)負責建設項目的全過程、全 面管理,組織制定項目部的各項管理制度。
(5)嚴格履行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合同和與公司簽訂的《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并進行階段性目標控制,確保項目目標的實現。
(6)負責組織編制項目質量計劃、項目管理實施計劃或施工組織設計,組織處理工程設計變更、預算調整、索賠等基礎工作,配合公司做好工作。工作檢查和評估。
(7)負責優化建設項目人力資源、材料、機械設備、資金、技術、信息等生產要素的配置和動態管理,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技術、新材料。
(8)嚴格財務制度,建立成本控制制度,加強成本管理,做好經濟分析和核算工作。
(9)積極開展市場調研,積極收集工程建設信息,參與項目跟蹤、公關、區域市場開發和后續項目滾動開發。
(10)加強現場文明施工,及時發現和妥善處理突發事件。
(11)做好項目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12)協助公司完成項目的檢查、評估和獎勵申報。
(13)負責協調項目部內外部事務。
(1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工程監理
(1)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建設工程監理的政策法規和法律、法規、政策、標準、規范,使工作合理化。
(2)熟悉監理項目的合同條款、規范和設計圖紙,在專業監理工程師的領導下,有效開展現場監理工作,及時處理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3)認真學習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正確理解設計意圖,嚴格按照監理程序和監理依據,在專業監理工程師的指導和授權下進行檢查和驗收,掌握總體設計資料。及時向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匯報項目進展情況。
(4)檢查承包人投入工程的人力、物力、主要設備及其使用、運行情況,做好檢查記錄;監督檢查施工單位安全措施投入情況。
(5)直接從施工現場核對或取得工程測量的有關資料,并在原始憑證上簽字;
(6)根據設計圖紙和有關標準對承包商的工藝或施工過程進行檢查和記錄,并記錄加工、制造和施工過程的質量檢驗結果。
(7)旁站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向專業監理工程師匯報。
(8)記錄工程進度、質量檢查、施工安全、合同糾紛、施工干擾、監理部門及業主意見、問題處理結果等,做好監理日記及相關監理記錄;協助監理專業工程師做好監理工作。收集、匯總、整理監理資料,提交內部人員統一歸檔。
(9)完成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交辦的其它工作。